关于印发《第十二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师办发〔2017〕34号

关于印发《第十二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团场,各师直企事业单位,师机关各部门:

为推进十二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承办企业职责和资金分配情况,特制订《第十二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第十二师办公室

2017年5月7日

第十二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师团连三级电子商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有效发挥电子商务的示范带动和扶贫作用,推动完善我师农产品“上行”网络营销渠道建设,整合师域内农业、旅游、物流、商贸流通、邮政、供销等资源,加大我师特色、优势农副产品、加工品、手工艺品等通过互联网手段进行宣传、推介和营销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师域内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设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团场和连队(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等三级公共服务机构,积极打造师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加大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师域内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并对达到条件标准的内容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力求在发展农村物流、促进农副产品网上销售、提升团场职工生活品质、推动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二、工作目标

结合十二师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力争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包括1个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6个团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15个连队(社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建立健全师、团、连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设立1个师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6个团场和连队(社区)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分级分层次培训职工群众3000人以上;全师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显著增长,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明显上升,在示范项目工作开展期间,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5%以上;通过进一步加大“西山土豆”、“三坪西红柿”、“冰湖红酒”等特色品牌培育、宣传等工作,在我师初步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聚集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积极培育师域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电商、商贸、物流、供销、快递等各类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健全师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整合利用各类市场资源,建成集团场、连队(社区)级服务站管理和运营、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等功能为一体的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依托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利用现有团场商贸中心、配送中心、供销、“万村千乡”农家店等服务网络,合作建设覆盖连队(社区)的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代购代销、代收发货、缴费支付、信息发布等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功能。

(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有效整合共享区域内物流配送资源,建立完善师、团、连(社区)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面向团场的综合物流信息平台。

1.坚持与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协同建设、融合发展,整合利用商贸流通、仓储物流、供销、快递等各类资源,建设师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师公共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统一配送。

2.依托团场、连队(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建立团场、连队(社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实现快递包裹的仓储、分拨、自提等功能。鼓励团场、连队(社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开展职工群众代取件及送货上门等服务,着力打通农村电子商务由团场到连队(社区)的“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

3.积极整合第三方配送,培育本土化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不断提升师域物流快递配送能力。

(三)扩大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线下交易的融合发展。

1.依托现有电商等平台,支持农村青年、返乡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开设网店(微店)和开展网络销售,拓展农特产品 B2B、B2C、C2C 等销售渠道,带动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标准化。

2. 由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团场、连队(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设立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完善网上购物、电子交易、充值缴费、在线支付、电子结算及产品售后等服务功能。

3.积极拓展农村金融、咨询、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服务。

(四)加强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师域农产品的深度挖掘和精细化开发,强化特色就是生产力、品牌就是竞争力、质量就是生命力的观念,打造一批叫得响、信誉高、品质优、销量好的农特产品。

1.加强原产地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着力提高农特产品商品化率,开展农特产品品牌策划、营销、推广和比较优势分析,打造独具十二师特色的标志性农产品品牌,提高农特产品附加值, 提升农特产品上网、进城的综合竞争力。

2.开展农特产品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农特产品全供应链包括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监控,积极探索建立“来源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质量保障体系。

3.促进农特产品的网络营销和推广,在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支持下鼓励团场职工与阿里、京东、苏宁易购等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合作,使十二师更多的农特产品能够上线推广和交易,促进线上线下交易融合,扩大农特产品的上网销量,提高师域电子商务交易额。

(五)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及技能培训。按计划、分步骤开展面向政府机关、农村合作组织、团场创业青年和团场职工的电子商务政策、基础知识、网购网销、网店开设、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重点培训大学生村官、团场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团场、连队(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人员等。

(六)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政策,研究制定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

四、实施内容

(一)建设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委托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利用其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按期高效完成以下工作。

1.建设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和线上展示区。由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九鼎纵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研发。在现有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和提升,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师域内电商发展的相关数据,积极打造十二师优势产品的线上展示体验区,实现产品网上展示推销、机构和企业展示、信息咨询服务和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各团场和连队电子商务服务站、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提供服务。同时免费帮助电商企业和个人在第三方平台进行网上营销,促进电商企业和个人与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等国内外知名电商的合作,在网销网购、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服务。

负责收集、汇总全师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数据,对接商务部数据上报平台,按时定期报送数据资料,实现数据上报的平台化、智能化。

2.建设线下展示中心和创客空间。在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十二师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线下展示中心,对师域范围内“名优特”产品及上线农副产品等进行集中展示,也可利用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资源优势,展示疆内特色名优产品以供线上推销。展示中心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布置“十二师电商进农村”项目的logo标识和宣传形象,配置相关产品线上宣传、推介、销售的摄影、摄像器材、电脑等硬件及软件。

在统一策划布置前提下,线下展示中心设专门区域,用于各团场和连队电子商务服务站、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等各个项目参与单位的线下展示,由各团场及连队、相关企业公司负责提供特色产品,与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共同进行部署展示。

开辟专门区域,开展创客空间活动。加大对外宣传推介,积极吸引优秀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开展电商领域“双创”活动,在一定期限内为其提供免费办公场所及设施、免费互联网环境及开放的创业交流环境。加强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为创客们提供技术指导、市场咨询、信息服务等,条件允许下也可提供相关信贷、融资等服务,积极打造电商产业发展孵化器。

3.设计制作发放“第十二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统一标识铭牌。做到各个电商进农村经营主体的外部标识和铭牌统一、内部装修装饰风格统一,线上、线下服务内容和操作流程一致。

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述工作安排,配备得力精干的专业运营团队,建立健全各项配套管理服务制度,提供场地、装饰装修、电脑音像、网络设备、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设备,做好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工作,8月30日前举办“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挂牌和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试运行,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于10月30日前建成,确保按期高效通过国家级绩效考评工作。

(二)建设团场和连队电子商务服务站

各团场、连队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进行整合优化和改造使用,避免盲目新建、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各团场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对距离较远的连队(社区)建设连队(社区)级电商服务站。在人口聚居的地区建设团级服务站,具备为职工群众展示特色产品、帮助职工群众进行网上销售、对职工群众进行电商知识培训、指导连队(社区)电商服务站建设运营等功能,并选择周边4个商超建设社区级服务站,形成“一中心+四站点”为一体“一拖四”的综合服务体,以“一拖四”的形式综合发挥电商服务站的功能,为电商服务站提供造血功能,解决电商服务站的存活问题。

要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提升,开辟专门区域用于线上销售产品的展示,对外统一挂牌、统一标识、统一装修装饰风格,对内统一纳入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实现产品的“网上代买代卖”,定期报送数据资料,做到线上线下统一监管与服务。

(三)建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

为破解电商进农村“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结合我师实际,委托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在师域范围内打造一批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整合师域内邮政、供销、商贸流通、快递等第三方物流、团场物流配送网络、团场公交班线、本地货运等资源,市场化合作方式实现互联互通、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共同配送,为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团场和连队电商服务站等经营主体提供高效服务。

师级、团场和连队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的布局,应切实考虑正常运营需求,及各团场和连队电商服务站的地理位置,在现有资源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也可考虑与团场或连队的电商服务站合作开辟物流服务区,以利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培训工作

由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新疆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配合,按照兵团商务局2016年159号文件中对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全师电商人才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设计统一培训标识,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等。各团场要积极配合,利用现有相关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实训机房和专业培训团队等资源,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辖区内人员,特别是团场和连队管理服务人员、电商服务站和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团场连队职工等人员,开展电商理念和实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活动,各类培训活动以公益性免费培训为主,市场化培训为辅。

(五)特色品牌培育和建设质量保障体系

在兵团和十二师商务局指导支持下,由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团场和连队电商服务站、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积极参与,一是组织开展师域范围内的资质或产品认证、商标注册、网上开店服务等工作;二是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改造和提升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产品质量标准化检测中心,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标准、特色产品品牌培育等,推进农产品追溯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三是对十二师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对外宣传和推介,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力和业务覆盖范围。

(六)积极开展电商扶贫工作

进一步摸清全师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制定《第十二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扶贫专项实施方案》。根据贫困户实际需求,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可免费提供指导开办网店服务,或在师级电商服务平台免费推广销售产品;师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的物流补贴向贫困户倾斜;优先进行贫困户免费电商培训等内容,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做到开展“精准、有效”扶贫。

五、组织实施

(一)实施方式

政府引导,企业实施,政策支持,示范带动。

(二)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7年2月-4月)

组织新疆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对全师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草拟《第十二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第十二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相关专家和兵团商务局意见建议。召开全师电商进农村推进部署工作会议。

2.实施阶段(2017年5月-12月)

5月底前,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首批团场和连队(社区)电商服务站进行挂牌试运行,由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设计对外标识,报师商务局把关后制作装潢。

10月底前,由师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牵头,各团场、连队积极配合,摸清实际需求情况,条件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物流仓储配送中心要及时接入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并报送师商务局备案。

培训工作要分级、分类、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培训场次、人数、培训学员满意度等做好规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3.检查验收(2018年1月-3月)

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团场和连队电商服务站、物流仓储配送中心以及电商人才队伍培训工作,按照该实施方案要求分工负责、各尽其责,于12月30日前各项工作基本就绪。各单位要定期、及时报送项目推进进展情况的自查报告,在相关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改造档案,对项目的申报、评审、建设等各环节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认真做好国家项目绩效考评准备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

在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师实际,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有序发展,打造工作亮点,总结经验,提炼典型,建立全师电商发展长效机制,营造电子商务浓厚氛围。

六、资金使用

(一)资金总额

中央财政安排我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通过兵团财务局已拨付到位1500万元。剩余500万元需通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并得分在70分以上,方能予以拨付。

(二)支持内容

1.师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建设运营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2.团场和连队(社区)电商服务站按照服务内容和设施配备情况进行补贴,“一中心+四站点”合计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单个连队(社区)电商服务站补贴金额不超过4万元,全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50万元。

3.物流体系建设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其中仓储中心及物流信息化建设补贴总额不超过550万元,物流企业购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物流配送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4.电商培训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含第三方机构开展顶层设计、电商产品推广、电商人才培训、品牌培育指导、项目实施咨询等服务。

5.特色品牌培育、宣传、推广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以上项目资金额度如需进行调整,应按实际使用情况报师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内部调整。

(三)资金拨付

电子商务进农村师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团场(连队、社区)电商服务站、物流体系建设及特色品牌培育、宣传、推广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项目,在师商务局备案后,拨付支持资金的30%,通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合格后拨付总额的45%,待财政部500万资金到位后拨付剩余资金。

(四)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应设立财政专户,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应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内使用,不能用于网络平台建设及购买流量支出。对骗取、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处理。对获得资金支持的站点及项目后续不能正常运营发挥作用的,给予收回资金支持的决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师长担任组长的十二师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师商务局,全面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师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师团两级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师总体实施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农产品质量体系等项目的实施。

(三)加大政策扶持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利用各项政策加大对承办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四)加强监管考核

各承办企业需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承办项目的实施方案,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加紧推进。做好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师商务局。师商务局、财务局、发改委(扶贫办)将对各承办企业的工作进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时间地点双随机抽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国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及检查结果调整后续支持政策。

(五)做好信息公开

师商务局将在十二师政务网设立综合示范工作政务公开专区,公布监督监督电话,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承办企业要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同时加强信息管理,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企业应按要求填报交易和活动数据信息至商务部电商信息系统。

(六)做好总结推广

各团场、各承办企业要及时梳理示范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将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物流解决方案、电商扶贫脱贫等方面成功的案例及时报师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