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第十二师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团场相关科室,中瑞恒远集团、九鼎集团相关部门:

为加快我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进度,迎接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考核,根据《第十二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我师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具体由新疆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新疆中瑞恒远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承担。现就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方面工作要求如下:

一、培训任务分配

根据《关于2016年兵团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工作的通知》(兵商务〔2016〕159号文)及《第十二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中对电子商务培训方面的要求,2016年我师共需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为保证培训人数及效果,将各团场培训人次分配如下:

培训人

一〇四团

1000

五一农场

800

三坪农场

800

头屯河农场

800

西山农牧场

600

二二一团

500

二二二团

800

各团场培训任务中可包含2016年8月-2017年10月期间由团场及其他相关部门自行组织的有关电子商务方面的培训课程。

二、加快推进电商培训工作

请各团场根据培训人次要求及各自需求实际情况,尽快与新疆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中瑞恒远集团商贸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接,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培训工作,于12月30日前完成任务。

三、工作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内容及要求

1.定期开展农村电商公共宣传,针对政府、企业、职工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同时在网上开展电商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

2.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农村青年提供增值培训,针对已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并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

(二)培训工作验收标准

1.电子商务培训工作需要准备的验收材料有:培训通知(要有收费标准、培训范围等信息)、培训课件、现场照片、培训网址、培训学员名单、签到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的从业和创业情况的统计等证明材料。

2.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是否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地方培训有关规定。

四、其它事宜

1.请各团场于11月2日前将2016年8月-2017年10月已组织的电子商务培训情况报师商务局。

2.各团场按照验收标准及材料于11月10日前准备好材料,等待现场验收。

3.请各团场、九鼎和中瑞恒远积极对接,按照要求准备好台账,确保完成任务。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师商务局 张 媛 电 话:0991-3837094

邮 箱:1422312017@qq.com

九鼎集团 綦 滨 电 话:0991-3910919

手 机:18609933939

附件:2016年8月-2017年10月电子商务培训人次统计表

十二师商务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