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中顺 冠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第一次公示

新疆中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中顺•冠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104团养禽场2010-A03地块,新疆中顺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月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中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中顺•冠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新疆中顺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2000万元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104团养禽场2010-A03地块,西临通安南路,北临纬四路,东临经十二路,南临纬三路。

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用地面积82879.95m2,总建筑面积224924.2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6114.08m2,地下建筑面积28810.18m2。地块均采用住宅为主,局部沿街布置商业的模式。其中:地块A住宅建筑面积78061.77m2,包括7栋15层住宅和2栋16层住宅,沿着南侧规划道路和小区主干路布置11141.19m2配套服务设施,包括菜场、居委会、物业管理和沿街商业等;地块B住宅建筑面积96064.49m2,包括9栋15层住宅和3栋16层住宅,沿着南侧规划道路和小区主干路布置11172.20 m2配套服务设施,包括沿街商业和物业管理等。A、B两地块各布置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分别为12711.58m2、16098.60m2,停车位数量分别为388辆、496辆。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通过收集工程资料与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对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提出环保对策及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总论、工程情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公众参与、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4)对本次公众参与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公示时间

2014年1月16日~1月29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中顺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市高新区长春南路868号领秀新城1栋2层办公室8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吴黎东

联系电话:0991-6691728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邮政编码:830006

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0991-5811351

E-mail: 1205644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