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十二师五一新镇保利花园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4年5月,新疆保利天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兵团十二师五一新镇保利花园小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规划区概况

项目名称:兵团十二师五一新镇保利花园小区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23333.3m2(约485亩),总建筑面积75 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8090.96m2,住宅建筑面积418132.46 m2,商业建筑面积57117.7m2,幼儿园面积3666.3m2。

项目总投资及构成:本项目总投资26亿元,全部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建设单位:新疆保利天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施工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以无组织面源的形式排放,当施工结束后,废气影响也随之消失,不会造成长期的影响;房屋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在加强室内空气流通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一新镇污水处理厂。

(3)固废: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随时外运,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或用于筑路、填坑。

(4)噪声:环评要求建设方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建筑工艺技术,从源头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并在项目区周边加设隔声墙和禁止夜间施工,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排放浓度较小,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居民烹饪产生的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进入排烟道高空外排,油烟排放量为0.104t/a,排放量相对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地下停车场中车辆停放及慢速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CO、HC、NOx,产生的汽车尾气在加强通风的条件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61.47m3/d。灌溉季节,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部分经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剩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非灌溉季节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外排污水约万12.51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 199.9t/a、BOD5:148.49 t/a、SS:85.66t/a、NH3-N:17.12t/a、动植物油:11.42t/a。废水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五一新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462.63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噪声在采取合理布局及加强物业管理的条件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符合五一农场(五一新镇)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对污染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和噪声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若要查阅《兵团十二师五一新镇保利花园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保利天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五一农场

联系人:张琪琪 联系电话:1869081228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59号

联系人:刘雪君 联系电话:0991-880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