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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汇机电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公示
新疆恒汇机电建设项目拟建于农十二师三坪农场,相邻乌奎高速、北疆铁路、苏州路西延段交汇处。总占地面积127万平方米,总投资66015万元。项目由交易展示区、仓储区和综合服务区组成,交易展示区有综合商用房、五金工具、金属材料、电子仪表、标准件、化工器材、水泵风机电机、橡塑制品、消防器材、机械设备、电器电线电缆等,仓储区有综合货棚和楼梯货场,综合服务区有工商、税务和银行综合服务楼、餐厅和宾馆等。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一、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1)施工期污染源:废气:施工过程中施工扬尘;废水:施工作业中浇注混凝土组合构件的保养水、冷凝水和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等,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噪声:施工期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污染源:废气:汽车进出产生汽车尾气;废水:职工生活废水;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固体废弃物:职工生活垃圾。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废水:施工废水严禁排放,施工生活污水进入市政下水管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建筑垃圾用于工程基础填方、洼地填筑或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当地指定填埋点。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废水: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城市地下排水管网;噪声:采用隔声、消声、绿化等措施,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标准;固体废弃物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哪些因素会对周围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可多选)
(2)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多大?
(3)对本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一些环境问题你认为有必要采取防治措施吗?
(4)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5)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自己的生活、学习、工作、娱乐影响程度如何。
(6)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要求或建议。
四、评价单位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陈华伟 联系电话:13999870032
建设单位:新疆恒汇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3999877458
五、公示说明
本公示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即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16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