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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乌鲁木齐市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新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新疆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的积极配合及新疆第十二师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乌鲁木齐市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在让公众了解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以及采取的治理措施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落实到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现将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本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一、项目概况
(1)乌鲁木齐市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
①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新疆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②建设性质:新建;
③建设期限:6个月;预计2015年9月建成;
④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兵团西山新城三化两型示范区总体规划》区域北部工矿仓储用地范围之内。与新疆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库搬迁项目建设在同一个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104团六连以西南部,西泉街西雅图小镇西北部约1.7km,1号储存库距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放射性固体废物填埋场西边界约130m,104团煤矿生活区位于项目区东南部约1.0km,新丹利化肥加工厂位于项目区西南部约588m。中心坐标约为东经87°25′55″、北纬43°46′23″。
⑤建设规模及内容:
a、建设主体工程:新建废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计划投资676万元,项目区占地面积约(19999.71m2)2.0hm2,共建设废旧民用爆炸物品收缴房6座。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存放各类废旧炮弹类储存库、炸药、雷管等危险品。其中1、2号收缴房占地497.5m2,3号收缴库298.75m2,4、5号收缴库占地81.25m2,6号收缴库48.97m2。其余设施与新疆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共用。发房间73.84m2、警卫室(81.36m2)、民兵备勤室(264.6m2)、砖结构围墙657m,混凝土地坪141.92m2,消防水池300m3,防护土堤291.75m3,挡土墙232m3;供电、给排水车、采暖安防、雷防等公用辅助设施,本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647.14m2。
b、共用工程:警卫室81.36m2,民兵备勤室264.6m2,围墙657m,混凝土地坪约为141.92m2;消防水池300m3,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消防设施,三防设施(防雷、防静电和防射频)等,与乌鲁木齐市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库共用。
c、环保工程: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水保设施和绿化工程。
⑥总投资及来源
总投资676万元,全部由乌鲁木齐市财政划拨解决;
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为8人;年工作365天,采取每天3班、每班8小时的工作制度。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施工扬尘、燃油施工设备和车辆运行时排放废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设备机械性和空气动力性噪声、车辆交通噪声、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及占地、植被和土壤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均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污染源随施工阶段不同而略有差异,产生污染物排放均为阶段性排放,除部分永久性占地为持续性影响外,其余影响仅会在施工期间存在,并且影响范围小、时间短。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间将产生运输车辆尾气、运输道路扬尘、生活污水、设备机械性和空气动力性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污染及环境风险影响,均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污染源随工序的不同而不同,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在未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直接外排情况下将对周边环境及人群产生一定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SO2日均浓度最大值<0.010mg/m3;NO2日均浓度值≤0.012mg/m3;PM10日均浓度值≤0.123mg/m3,TSP日均浓度值≤0.243mg/m3,均未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通过单项污染指数法计算后可知,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中SO2、NO2、PM10和TSP污染物日均值单项污染指数均远小于1,说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较好,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受人类、工业活动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西侧的小水沟绝大部分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硫酸盐指标超标约3.84倍,超标的原因可能为水沟中沿途溶解土壤中的矿物质所致。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所监测的各项评价因子绝大部分水质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要求的限值。硫酸盐和溶解性总固体超标,超标倍率分别为1.428和2.30倍,分析超标原因可能与所在区域地层有关,或者区域地下水水质中本底值较高。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统计结果,采用污染指数法对评价范围内库区边界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由监测测结果可知,库区边界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入库区运输道路两侧约35m范围内的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限值。
(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位于准噶尔盆地温性荒漠与绿洲农业生态区,准噶尔盆地南部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乌鲁木齐城市及城郊农业生态功能区。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工业用地,土地利用规划类型为仓储工矿用地,其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管辖。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淡棕钙土,由于小水沟从该区域流过,区域局部地下水较高,主要位于小水沟附近两侧,分布的草地植被多为盐柴类半灌木和一年生禾草类,多为单一的优势种群,多为发育着隐育性非地带分布地草原类。由于积水的缘故,土壤过度湿润,主要分布着以中性莎草类、禾草类、杂草类等组成沼泽化草甸,呈现局部性发育。
项目区具有降雨量稀少和蒸发量较大的特点,导致库区拟建地大部分区域基本为裸地,拟建项目区西侧有水沟流过,植被分布较为集中,植被覆盖度相对较高,植被覆盖度可达50%。
按中国动物地理区划的分级标准,项目区所在区域的野生动物属古北界、中亚界、蒙新区、西北荒漠亚区、准噶尔盆地小区。由于气候条件,项目区内及周边植被盖度极低,且人类活动频繁,所以野生动物种类分布较少,分布野生动物主要为小型的啮齿类动物和鸟类,未见大型动物分布。其中啮齿类动物主要为田鼠、小沙鼠,鸟类主要为椋鸟、麻雀等。无国家及自治区级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活动。项目区无地质公园、自然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分布。
2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结论
(1)施工期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影响施工区附近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是扬尘,来源于各种无组织排放源,包括场地清理、挖填方、结构施工和物料装卸、运输、堆存等过程,其结果是造成局部大气污染及降尘量的增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是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的首要因素。由于粉尘污染源多为间歇性分散源,排尘点低,扬尘排放在施工区及其周边距离范围内形成局部污染,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区的扬尘未经充分扩散稀释就进入地面呼吸地带,会给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和身体健康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施工现场路面洒水等,在施工现场因自然蒸发、渗漏等原因而消耗,基本没有生产施工废污水排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废水排放量约1.2m3/d,其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油类等,由于水量少,组分简单,可采用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洒水和绿化用水。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并对施工人员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禁将污废水排入项目去西侧的小水沟中。由于施工期较短,其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少量废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的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是影响施工区附近声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从施工过程来看,可以把工程施工期分为场地清理阶段、土石方挖掘阶段、结构施工阶段及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土石方挖掘阶段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移动声源,没有明显的方向性;结构施工阶段,主要产噪设备有挖土机、升降机、振捣器、电锯等,其中还包括一些撞击噪声;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主要产噪设备有吊车、升降机等。各施工阶段中以土石方挖掘阶段的挖掘机及土建施工阶段的振捣器等的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大。
类比同类工程,夜间噪声与现状叠加后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夜间噪声标准限值55dB(A));昼间噪声与现状值叠加后,低于建筑施工场界昼间噪声70dB(A)的标准限值。可见施工期不可避免的要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噪声污染。由于项目区及四周较为空旷,周边约1.0km范围内没有居民集中居住区,施工噪声影响对象主要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因此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地应尽量远离施工场地,且夜间高噪声设备停止使用,为工人夜间睡眠创造一个安静的环境。由于施工活动是一种短期行为,且带有区段性,随着施工的结束,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项目区自然条件差,野生动物数量很少,并且项目区的野生动物受人为活动影响,分布数量很少,因此施工期的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虽有一定干扰,但造成的危害不大。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剩余建筑材料等,部分建筑材料回收利用,剩余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大浦沟垃圾综合填埋场处置,对周边环境卫生和景观及人群产生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废纸、废塑料袋、废瓶罐等。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先集中收集至拟设垃圾箱内,后统一由环卫部门负责运至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周边环境卫生和景观及人群产生影响较小。
⑤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使区域内景观的自然性程度降低,人文影响程度增强。项目建设对区域内生态体系的稳定性影响主要途径是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
拟建库区地表为大部分为裸地,经过施工期的场地建设和库区平整,主要表现为对土壤结构将被破坏,局部地形地貌被改变,同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土壤结构表层结构亦被破坏,打破了原有生态平衡,易诱发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因此应做好施工组织,使施工期对土壤的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
(2)运营期
①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
由于本项目采暖人数及面积有限,本项目采暖采用电暖气供热的方式。无供热锅炉,不需采取相应的消烟除尘措施。对于运输扬尘污染,为保证本项目产品(废旧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安全,并降低运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入场道路应该进行降尘洒水。
如发生爆炸等突发事件,粉尘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 C=798222mg/m3,CO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C=54393 mg/m3,NO2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C=299333mg/m3,最大落地距离252m。资料表明,当CO浓度超过11700mg/m3,NO2浓度超过1200 mg/m3,可短时间内致人死亡。50t炸药库发生爆炸时,预测出CO和NO2会造成半径330m范围内人致死,根据项目周边环境可知,项目区500m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及其他工业企业,拟建项目6号收缴库距离值班室和民兵备勤室距离最近241m和207m,3号收缴库距离值班室和民兵备勤室距离最近380m和346m,因此会对有防护措施的值班室工作人员造成死亡。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职工产生的日常生活排水通过下水管线收集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站采用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COD、BOD5的去除率可以达到90-95%以上,脱氮效率在70%以上,油类去除效率在50%以上。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中的二级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灌溉季节处理后用于灌溉,剩余部分进入市政排水管网,非灌溉季节全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本项目没有污水排放因此对项目区附近的水沟水和区域地下水水质没有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是项目区内通风换气设备、电采暖炉、监控防盗报警设备、消防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机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及民爆器材专用运输汽车、皮卡车、洒水车等运输车辆行驶停开产生交通噪声,据调查上述噪声源的源强在70-80dB(A)间。
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交通噪声在距声源60m(即项目厂界1m处)噪声值在41.3~54.5dB(A),各预测点声压级昼夜间都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周边58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因此对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很小。
另外,项目在厂界四周设置围墙,围墙四周边界设置2m绿化隔离带,隔声效果约为5~10dB(A),本项目仅在装卸时有短暂的噪声产生,经围墙隔声后,项目噪声对外界影响将进一步减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无生产其他固废及包装民爆物质废包装物产生。
生活垃圾每人每天产生量为0.8kg,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2t,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西山垃圾场填埋处理。
西山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建于2002年竣工,服务期为12年,日处理生活垃圾量2080吨,有效库容1000万m3,目前该垃圾填埋场已经开始二期的建设。因此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的处置是有保证的。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社会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不存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人文景观、文物古迹等方面影响,主要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就业等方面进行社会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各种材料、设备等运输会使进出项目区车辆短期有所增加,但增加量不大,由于项目区交通运输条件一般,应严格限定运输线路,避免运输车辆碾压区域土壤和植被,降低施工期间物料运输过程引发道路扬尘、交通噪声等污染,本项目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周边社会环境的影响轻微且短暂,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本项目运营期间运输量较小,运输车辆运行过程排放尾气以及产生运输道路扬尘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CnHm、TSP等,产排量均较小,加之本项时间均短,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开阔空旷,空气流通性好,项目区周边及运输道路沿线两侧种植有绿化植物,本项目运营期间汽车运行排放尾气及产生运输道路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随着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物料、固废等运输将会使区域运输量增大,带动区域交通、物流及通信行业发展,起到积极正面效应,同时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如:交通量增加,运输车辆产生扬尘、噪声等污染使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发生变化。
本项目建设为当地带来良好经济效益,解决10个就业岗位,提高当地就业率,带动周边第三产业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收入。
(4)环境风险预测与分析评价
本项目新建废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属重大危险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工业炸药和雷管在储存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是本项目主要危险因素,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工业炸药和雷管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意外及不当操作产生的爆炸事故。
从计算结果来看,若1号废旧炸药库发生爆炸事故,人员伤害死亡半径172.60m,重伤半径172.6~241.42m,轻伤半径315.0~392.62m;建筑物完全破坏半径195.76m,严重破坏半径195.76~230.01m,轻度破坏半径347.42~270.78m。
若2号废旧炮弹库发生爆炸事故,人员伤害死亡半径43.31m,重伤半径43.31~61.04m,轻伤半径79.65~99.26m;建筑物完全破坏半径72.11m,严重破坏半径72.11~84.73m,轻度破坏半径229.44~623.47m。
若3号废旧雷管库发生爆炸事故,人员伤害死亡半径54.14m,重伤半径54.14~76.30m,轻伤半径99.56~124.10m;建筑物完全破坏半径61.88m,严重破坏半径61.88~72.70m,轻度破坏半径196.86~534.95m。拟建项目仓库周边均设有5.0m高的塑性防护土堤,并且各库房之间的间距均满足规范要求。炸药库发生爆炸时,最大火焰半径为134.6m。热辐射对爆源134.6m以内的人体造成死亡,对134.6~229.6m范围内的人体造成1度烧伤;对229.6m范围外的人体产生体产生轻微伤害;对389.2m以外范围的人体危害较轻。
根据项目总平面图可知,库区距离值班室距离大约241m(6号库)—352 m(1号库),库房距离值班室距离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因此,拟建项目贮存库间发生连锁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极小。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项目周边580m范围内无人群聚居点,500m范围内无工矿企业。距离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项目库区西背侧1.7km处的西雅图小镇;距离项目最近的工矿企业为西南侧588m处的新丹利化肥加工厂和距离1号库区约130m的危险固废填埋场,距新丹利化肥加工厂距离大于500m,距危险固废填埋场距离小于500m,填埋场内没有建筑物,仅为填埋设施和机械,对其影响较小。
3其他综合分析结论
(1)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地方当前产业政策及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西山新城城市总体规划、西山“三化两型”总体规划、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权属等清晰明确且合法,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可行,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外环境关系单纯,没有明显外环境制约因素,并与区域环境具有协调相容性;本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产生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防治处置措施后均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及人群产生显著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2)总量控制指标分析
根据国家环保部及自治区环保厅规定“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结合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产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等因素,建议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环保投资合计50.5万元,占总投资的7.47%。本项目建设实施具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三者统一。
(4)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已得到广大公众了解和支持,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应当重视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且加强环境管理,减轻对周边环境及人群的影响。
4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实施只要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并认真执行本项目设计及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且加强环保设备管理和维护检修,在严格控制本项目施工以及运营期间污染源情况下,从保护环境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可行的。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采取以下环境保护以及污染防治措施:(1) 工地采取遮盖、围挡、洒水、保洁等措施,选用低能耗、高效率设备和车辆;(2) 采用拟设沉淀池、化粪池等设施处理生活污水达标后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或施工现场周边绿地绿化;(3) 工地设置彩钢板围护,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隔声罩等,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车辆;(4) 施工垃圾定期运至施工垃圾处置场集中填埋并压实,生活垃圾先集中收集至施工现场拟设垃圾箱内,后定期运至大浦沟垃圾场卫生填埋,及时妥善处置,杜绝乱堆乱放。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采取以下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由于本项目采暖人数及面积有限,本项目采暖采用电暖气供热的方式。无供热锅炉,不需采取相应的消烟除尘措施。对于运输扬尘污染,为保证本项目产品(废旧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安全,并降低运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入场道路应该进行降尘洒水。
(2)废水:库区生活污水由库区内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集中处理,污水站采用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处理后灌溉季节部分用于灌用绿化,剩余部分全部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非灌溉季节全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道路硬化,运输车辆限制行驶速度、禁止鸣笛。
(4)固废:本项目所排放的固废物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2t/a。生活垃圾集中堆存,定期运往乌鲁木齐市西山大浦沟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西山大浦沟垃圾填埋场与本项目距离约10km,垃圾处理规模为2080t/d,占地30hm2,有效库容约1000万m3,服务年限12年。目前西山大浦沟生活垃圾已经开始建设二期工程,二期库容700万m3。,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完全可以容纳,况且本项目距离该垃圾填埋场不远,因此本项目的生活垃圾运至西山大浦沟垃圾填埋场处置是合理的。
(5)环境风险:① 加强项目区消防及防护措施,严格按GB50016-2006、GB50089-2007、GA838-2009等中相关规定要求设计建设项目区,库区设置消防事故水池及避雷针,项目区设置消防器材,项目区以及库区四周设置防护土堤和围墙、隔离围栏、警示牌、监控防盗报警设施等;② 严格控制库房中民爆器材的储量及库区人员数量,严禁库区周围出现明火、热源等,严禁在库区内外使用无线通讯设备;③ 加强职工安全意识,严格按照WJ 9049-2005、GA837-2009等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运营。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 对本报告提出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的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新疆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总、马总
联系方式:电话0991-8793213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电话0991-4530224,13999833907,传真0991-454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