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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九鼎·翼龍华庭小区建设项目
地理位置:位于104团四连,地处乌鲁木齐市西部,紧靠克拉玛依西路西端。东至乌奎高速路、西至104团通连公路,南至农贸交易市场、北至德源房地产。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73343.85m2,总建筑面积465445.21m2,容积率为2.2,绿化率为40.53%。
建设内容:24栋24、26层高层住宅楼、1栋3层幼儿园、商业建筑及配套物业社区用房等;高层周边地下含地下车库、中心配电室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地、景观、供电、供气、给排水、消防设施等为辅的住宅小区。
2、项目建设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2.1 废气
拟建工程建成后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地面停车位及地下车库集中排放的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及生活垃圾、中水回用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等。
(1)汽车尾气
汽车在出入停车场怠速和慢速行驶时会产生汽车尾气污染,该尾气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及油箱和化油器等燃料系统的泄漏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HC、NOx等。本项目设停车位2217个,其中地下车位1809个,地面停车位408个。根据对其它同类型车库的类比调查和有关资料,计算本项目地下车库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CO 11.98t/a,HC 1.26t/a,NOX1.39t/a。
(2)天然气燃烧废气
根据住宅采暖使用壁挂炉按户进行采暖,需要天然气862.34万m3,住宅楼做饭年总耗气量为148.19万m3。共计1010.53万m3。污染物排放NOx17.79t/a,CO 5.36t/a,SO26.37t/a。
(3)油烟废气
小区共产生油烟约3.66t/a,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1.39t/a,其中小区居民生活油烟排放量为1.26t/a,通过烟道于楼层旁或烟道直接排放至室外;小区餐饮业排放油烟约0.13t/a,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内置式专用烟道排至主楼屋顶排放。
(4)恶臭
小区建成后恶臭主要来自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公共厕所的恶臭主要来自排泄粪便、尿等散发的异味,成分主要为氨、脂肪族类物质等;城市生活垃圾的恶臭气体是多组分、低浓度化学物质形成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和甲硫醇、三甲胺等脂肪族类物质。
2.2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居民住宅生活废水、商业、公建产生的废水以及小区配套餐饮业排放的废水。小区常住人口生活废水排放量约35.57万m3/a,商业及公建部分废水排放量约8.70万m3/a,餐饮废水排放量约2.40万m3/a。生活污水经过中水回用系统使用后,部分用于绿化、洒水,剩余排入污水管网。
2.3 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来自风机、加压水泵、换热站等设备的机械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活动噪声等。其单机噪声各类水泵声压级范围在80-88dB(A),风机声压级范围在78-85dB(A),电梯75-80dB(A),汽车交通噪声60-75dB(A),生活噪声在55-70dB(A)之间。
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住宅和公建服务设施以及商业区。
①生活垃圾:建设项目住宅楼常住人口约为101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2kg/人·d计,则产生量约为12180kg/d,合4445.7t/a;
②商业、公建部分垃圾:总建筑面积为37246.88m2,按照每平方建筑面积产生垃圾0.05kg/d计算,则共产生垃圾约1862.34kg/d,合679.76t/a;部分商铺功能为餐饮业,客流量约为1643人,则该部分垃圾产生系数按0.2kg/人·d计,则该部分垃圾产生量约为328.60kg/d,合119.94t/a;
由上述2项合计,建设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4565.64t/a。生活垃圾运往乌鲁木齐西山大铺沟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3.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3.1 废气:
(1)做好地下车库的通风排气,避免尾气集聚浓度增加。车库废气经机械排风装置抽吸后,通过设置在小区空地上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应根据相关建筑规范尽量远离区内建筑,设置在汽车出入口远离楼体一侧。
(2)居民厨房油烟须在室内采用脱排油烟机脱油净化,然后统一经竖向专用烟井排放。。
(3)垃圾房采取防渗的封闭式垃圾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中水处理站设置于地下,采取封闭设计,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4)加强绿化,保持道路畅通。
3.2 废水:
(1)小区内污水排入城市地下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商业餐饮废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配套中水回用设施,满足绿化用水需求。
(4)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节约用水,以减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的排放量。
3.3 噪声:
(1)项目运营期,利用树木的减噪作用,在小区道路两旁及沿小区周围建立绿化带,可有效削减噪声。
(2)在靠近道路一侧,可建立绿廊作为隔声屏障,其中混合种植灌木、乔木、绿篱和花卉,利用绿廊在住宅小区和边界间隔开一定宽度。
(3)考虑到小区所在区域特点,住宅小区加装双层窗(15cm),隔声效果可达20-25dB。
(4)本项目的有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对地下车库应合理设计出入口位置,车辆在进入小区后可直接进入地下车库,为减少车库出入口噪声对附近住宅的影响,车库出入口斜坡上方应封顶,出入口侧墙及顶部应作吸声处理,减少车库出入口声辐射。要加强停车库管理,车辆进出停车库严格禁鸣喇叭,规范车辆进出车库的时间,只要严格控制车辆在小区内行驶,对居住居民影响不大。
3.4 固废:
(1)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及时收集居民生活垃圾,以避免垃圾堆存过多及堆存时间过长。
(2)项目区专门设置2个密闭式垃圾站,位于项目东北侧、西北公共绿地旁,垃圾房设置靠近小区北侧出入口便于运输。
(3)小区内应严禁焚烧垃圾。
(4)建立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3.5 绿化措施
本项目总绿化面积70256.26m2,小区内采用人造草地和植物绿化等,有利于小区内环境的美化,在小区四周种植绿化带,即可以对大气环境中的NOx、PM10等污染物起一定的吸附、阻挡等作用,又可以起到降噪作用。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区域内环境现状良好,预测各项污染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满足清洁生产和建筑节能要求,公众普遍认同,环境效益显著。建设方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评价区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参与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期公示期为十五天,敬请广大公众参与意见,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单位名称:新疆九鼎富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华
联系电话:1399996156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中亚南路308号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991-7885475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10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