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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恒源物流园配套生活服务区(一期)建设项目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2013年9月,新疆宝新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宝新恒源物流园配套生活服务区(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规划区概况
项目名称:宝新恒源物流园配套生活服务区(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9679m2,总建筑面积107206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4158 m2,沿街商业及公建面积7043 m2,物业管理用房494 m2,地下室建筑面积15509 m2。
项目总投资及构成:本项目总投资30271.17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组成。
建设单位:新疆宝新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施工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以无组织面源的形式排放,当施工结束后,废气影响也随之消失,不会造成长期的影响;房屋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在加强室内空气流通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乌鲁木齐市八钢生活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随时外运,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或用于筑路、填坑。
(4)噪声:环评要求建设方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建筑工艺技术,从源头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并在项目区周边加设隔声墙和禁止夜间施工,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居民做饭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NOx和SO2。通过计算,污染物排放量为: NOx 1030kg/a,SO2 0.206kg/a。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排放浓度较小,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居民烹饪产生的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出,油烟排放量为0.045t/a,排放量相对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地下停车场中车辆停放及慢速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CO、HC、NOx,产生的汽车尾气在加强通风的条件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27.81 m3/d。灌溉季节,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部分经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剩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非灌溉季节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外排污水约5.78万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 168.84t/a、BOD5:84.42 t/a、SS:147.74t/a、NH3-N:16.88t/a。废水最终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乌鲁木齐市八钢生活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78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噪声在采取合理布局及加强物业管理的条件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宝新恒源物流园配套生活服务区(一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对污染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和噪声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宝新恒源物流园配套生活服务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宝新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晨 联系电话:1399942073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59号
联系人:张涵 联系电话:0991-232527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9月24号至2013年10月11日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