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闽粤恒远家居博览城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新疆闽粤恒远家居博览城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兵团十二师头屯河农场(乌鲁木齐)内,农十二师头屯河农场位于乌鲁木齐市西郊24 km处,地处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以西,南与宝钢集团新疆八钢公司毗邻,西与昌吉交界,北邻十二师三坪农场。该项目占地面积为875171.96 m2。建设单位于2013年4月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号)的规定,向公众公告该项目的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闽粤恒远家居博览城。

工程内容:项目拟规划用地兰线面积约1800亩,拟建设用地面积875171.96 m2(1312亩),拟设功能区主要由六个功能区、七个部分组成,其中仓储物流区分为两个部分。总建筑面积801819 m2。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主要建设陶瓷、洁具区、涂料化工区、石材板材交易区;二期主要建设仓储物流区;三期主要建设灯具、墙纸、布艺区及精品家具博览中心。

建设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10793万元,其中:一期建设投资83211万元,二期建设投资47016万元,三期建设投资80565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闽粤恒远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苏阳

联系电话:1869917276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等级及编号: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4013号。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59号天鸿综合楼。

联系人:和欢芹

联系电话:0991-880692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和标准,将按照以下程序逐步完成该项目的环评工作:

1、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评工作等级等;

2、进一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汇总和分析前两个阶段的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主要工作内容: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后)的产污环节,统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可行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的建议。

六、公告说明

1、公告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新疆闽粤恒远家居博览城》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新疆闽粤恒远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发布时间: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