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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新疆兵团第十二师统采办就十二师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设备采购已经批准。招标人为教育局。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资格还须具备:
(1)本标包主要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投标的,生产商应是中国教学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本标包的主要产品应是该生产商的产品;经销商投标的,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应提供本标包主要设备生产商授权委托书;
(2)生产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的产品);
(3)生产商的产品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
(4)生产商的产品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国家实行计量检测认证的产品)。
(5)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的产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联系人:吕晓征 联系电话:0991-3830375
5、 标书购买:标书费200元。
标书编号: SESZFCG 2014-12
标书售卖地点:新疆兵团十二师机关楼六楼统采办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30截止
6、开标地点:兵团第十二师机关楼会议室
7、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