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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乌鲁木齐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兵团乌鲁木齐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位于新疆兵团农十二师104团4连,总投资151513.60万元。总建筑面积1305566m2,分三期建设,本次环评主要针对一期、二期。本项目占地面积946850m2,主要建设内容:(1)蔬菜、水果交易区;(2)冻品交易区;(3)检疫设施;(4)电子信息系统;(5)安全监管系统;(6)项目区内地坪、绿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大气环境现状造成影响的主要为汽车尾气。
(2)项目厂房车间、人员生活及车辆冲洗等排水处理后对环境影响有限。
(3)每日的客流、车流以及社会噪声声级一般在65~75dB(A),且只在市场内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4)生活垃圾、废弃包装、腐烂的水果,蔬菜拉运到大浦沟垃圾填埋场。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
①加强交通管理;②项目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洒水;③使用清洁能源④绿化美化。
(2)废水
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①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②采用吸声、消音技术。③减轻振动。支架作弹性支承连接。④制冷机组、配电室、泵房采取室内设置。③办公区采用双层窗。④设置隔声屏障。⑤新建项目区内的机动车辆应限速25km/h;车辆禁止鸣放喇叭。
(4)固废
主要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以及腐烂果蔬等,集中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往大浦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场。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一、农林业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九鼎农产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中坪东街2号蘑菇场院内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1356580816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环评中心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周华荣
联系电话:0991-7885475
期限为2012年9月21日至9月29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2年9月21日至9月29日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环评中心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