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五一新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一街、北疆街、戍边路、屯垦路、云杉路、奋进路、南疆街、海棠街)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十二师五一新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一街、北疆街、戍边路、屯垦路、云杉路、奋进路、南疆街、海棠街)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西郊三场地处乌鲁木齐老城区西北侧,由五一农场、三坪农场、头屯河农场三个农场构成,南邻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北靠昌吉回族自治州。良好的区域位置与资源优势使其成为了建设兵团新镇的绝佳选址。

2012年5月初,建设兵团新镇初步确定选址在十二师五一农场团域内。五一新镇要汇集全国先进经验,结合新疆特点,体现兵团特色;要借鉴北川重建经验,采取市场机制和行政推动相结合的办法推进新镇建设,在全疆起到示范作用。2013年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新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规划及市政专项规划也基本完成。

因此,十二师五一新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一街、北疆街、戍边路、屯垦路、云杉路、奋进路、南疆街、海棠街)的建设十分必要。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五一新镇成为乌昌连接的重要节点,有利于十二师、五一农场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形成,有利于推动十二师、五一农场的城镇化进程。

目前,《十二师五一新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一街、北疆街、戍边路、屯垦路、云杉路、奋进路、南疆街、海棠街)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十二师五一新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一街、北疆街、戍边路、屯垦路、云杉路、奋进路、南疆街、海棠街)。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本工程概算总投资82487.82万元,其中一类费68690.84万元,二类费8410.19万元,预备费5386.79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组成:(1)道路工程:8条道路即五一街、北疆街、云杉路、戍边路、屯垦路、奋进路、南疆街、海棠街,总长度为25832.305m。(2)与这8条道路配套的给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具体见表1。

1 项目组成

名称

项目组成及规模

主体

工程

道路工程

五一街、北疆街、云杉路、戍边路、屯垦路、奋进路、南疆街、海棠街,总长度为25832.305m。

给水工程

在道路两侧设计给水干管,各相交路口根据规划及管道截面所确定的位置布置给水管道,地块内每隔一定距离布置给水预留支管,方便用户接水。具体见“2.1.2.2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本工程新建管径DN400-DN1000雨水管道总长约为15.2km;新建管径DN300-DN400污水管道总长约为49.3km。具体见“2.1.2.3排水工程”。

热力工程

热力管网与道路平行布置,敷设在人行道或路侧下方,热力供回水管道同沟槽敷设,主干管网之间实行枝状布置,北疆路为主干网,屯垦路、戍边路均从北疆路引出。热力管网采取直埋敷设。具体见“2.1.2.4热力工程”。

燃气工程

本工程天然气输配管网压力级制采用中压A一级制,设计压力为0.4兆帕。管网敷设方式为埋地敷设,穿越道路时应加套管,管顶覆土深度不小于1.6m。具体见“2.1.2.5燃气工程”。

电力工程

本工程电力部分只做管道路由、保护管及过路管设计,电力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及排管数量应与供电部门协商。电力电缆采用排管敷设方式,电缆排管采用CPVC管,埋深1.0m,在终端、分支处及标高变化处设置检修工作井,在直线段检修工作井间的间距不大于60m。具体见“2.1.2.6电力及路灯工程(1)电力工程”。

路灯工程

本工程设计共安装双臂路灯1486套,投光灯291套,灯具选用高压钠灯,新增路灯专用箱式变电站(SCB11/10KV-160KVA)18座。具体见“2.1.2.6电力及路灯工程(2)道路照明工程”。

通信工程

本工程管道路由要求移动、联通、铁通、网通、有线电视、广电、宽带等信息传输线路统一管道路由敷设,管道路由管材采用硬质双臂波纹塑料管(HDPE)及7孔梅花塑料管。具体见“2.1.2.7通信工程”。

临时工程

施工便道

道路红线内,不需新增施工便道占地。

弃渣场

土石料场

石料、钢材等建筑材料均外购,弃土场为五一农场农田改造工程中的老砖厂废沟。

搅拌场

拌合场

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搅拌站;使用商品沥青,不设沥青拌合场。

二、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区监测点位的SO2、NO2和PM10三项污染物日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由此可知,各监测因子的浓度值低于相应标准,说明评价区环境容量较大,该区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各监测点的水质均较好,地下水各项评价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说明当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下雨时冲刷浮土及建筑泥沙等产生的地表径流污水等。施工期废水排放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工营地设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设集中堆放场,并定期清理。

②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③物料堆场等临时工程设施远离地表水体,场区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沉淀池定期进行清理,沉淀物运至弃土场进行处置。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营运期应做好公路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散失的货物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

②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实施申报制度,严格监控;暴雨或阴雨天应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上路行驶。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建设过程中,将进行大量的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和、沥青摊铺等作业工作。该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TSP,其次为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

施工期采取以下污染控制措施:

①施工现场、料场及主要施工便道应适时洒水降尘,防止尘土污染环境。

②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③加强运输石灰、土等散体物质车辆管理,采用加盖蓬布或将物料洒水等防护措施;散装水泥运输均采用罐装,避免运输材料的沿途洒漏。

④对灰土及沥青摊铺施工人员采取发放口罩、风镜等防护措施,并实行轮班制,缩短操作人员与沥青烟的接触时间。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工程运营期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本工程通车后汽车尾气中CO和NO2排放量较少,一般污染物主要集中在机动车道外缘10m范围内,只要切实落实道路绿化措施,则本工程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但未来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加,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也会加大。

运营期采取以下污染控制措施:

①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②建议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审批城镇建设规划时,对在公路附近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敏感建筑物加以限制。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建设工期历时6个月,施工机械噪声值高,而且无规则,往往会对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点、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工程施工所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必须十分重视。施工常用的机械有运输车辆、筑路机、大型搅拌机、钻孔打桩机等,还有其它施工机械,如空压机、汽锤等,但均为短期使用。

施工期采取以下污染控制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在居民集中区150m以内的施工场地,避免夜间(00:00~08: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夜间严禁打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而必需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得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事先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昼间施工时对受噪声影响大的敏感点应设置移动声屏障予以缓解其影响。

③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新开辟的施工便道尽量远离居民区;大型集中居民点附近的施工便道夜间应停止材料运输作业。

④承包商应根据劳动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业时间,做到轮流操作筑路机械,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环境作业,给工人恢复听力的时间,并对机械操作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⑤建设单位应在沿线各施工标段设置公众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业主应及时会同当地环保部门给予解决,以免产生环保纠纷。

(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是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运营期采取以下污染控制措施:

①工程建成后对于营运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对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区域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护措施。

②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路段须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③加强拟建公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敏感点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

④经常养护路面,保证拟建公路路况良好。

⑤针对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加强绿化、安装隔声窗等降噪措施,

⑥在营运期环境噪声不超标或者超标量较小的敏感点,选取代表性点、段进行环境噪声的监测,对于噪声超标严重的,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在施工营地应设置临时的垃圾桶,并将收集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场处置。

(2)运营期:拟建公路建成通车后,当地交通更为便捷,给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交通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也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即增加了公路养护的负担,又破坏了路域景观的观赏性。公路通车后,司乘人员将产生废纸、废塑料袋、盒、烟蒂等生活垃圾,如果这部分生活垃圾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将对周边的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道路养护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须按照相关规定拉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此外,道路管理部门应严控未进行有效遮盖的车辆上路,以防止洒落。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尤其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严格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工程完成后,使五一新镇道路通行能力得以大大提升。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认为工程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日(2014年7月25日~8月8日)内,向清华大学环评室所索取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机构:清华大学环评室

联系人:李星灿

联系电话:0991-3653730

传真:0991-3653730

电子邮件:373418820@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单位邮箱,来电或者传真。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开始起十日(2014年7月25日~8月8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