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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新疆华威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新疆华威矿山机械机电综合市场(一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项目名称:新疆华威矿山机械机电综合市场(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新疆华威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456776.42万元
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西山大浦沟,大浦沟北路以南,乌奎高速以东。
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33732.5m2,总建筑面积140744.07m2,道路、停车场及地坪面积74552.04m2。拟建的37栋交易市场均为地上三层,停车位数量为699量。
二、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气:施工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当施工结束后,废气影响也随之消失,不会造成长期的影响;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于场地抑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本环评要求建设方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建筑技术,从源头控制施工噪声,使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三、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气:交易市场商户冬季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项目区内不配套餐饮行业;运营后项目区车辆出入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CO、NMHC及NOx,但这些污染物出现区域及时间均不固定,且项目区周边较开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的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商户的生活垃圾和破损的商品及废旧包装。生活垃圾收集集中后定期安排专人运往附近的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妥善填埋,破损商品和废旧包装分类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再利用。
(4)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噪声在采取合理布局及加强物业管理的条件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但考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华威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西山104团机关大楼西配楼二楼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胡婷婷
联系电话:0991-8796242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邮政编码:830006
联系人:罗自坚
电话:0991-5811351
E-mail:tangchaomingyue@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您在接受调查以前是否知道该项目?
(2)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3)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本地社会经济有何影响?
(5)从环境角度考虑,您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6)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7)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的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期限: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18日。
新疆华威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