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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兵团第十二师投资建设。十二师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十二师分院)位于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与南三路交汇处,总占地面积38亩。
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地下一层设置车库、设备用房、药品库房,共5000平方米。
一层设置住院大厅(入、出院结算)、住院部药房、急救中心、花房、超市,2290平方米。
二层设置口腔科、眼科,2270平方米。
三层设置耳鼻喉科、颌面外科、中医科、皮肤科,2270平方米。
四层设置综合外科,2270平方米。
五层设置妇科、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2270平方米。
六层、七层设置康复中心,共4540平方米。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外环境的影响,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保证区域内环境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医院委托清华大学环评室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医院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百园路190号师医院院内。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医院
联系人:十二师卫生局 刘振宏 联系电话:0991-383609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清华大学环评室
联系人:谢啊香 联系电话:0991-365373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
具体工作程序: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进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的现状评价,对生态环境开展现状调查;按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2014年1月27日~201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