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十二师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7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378123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百园路189号(8300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者措施

1

新疆冰山来客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十二师兵地合作区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生产规模

本项目年产塑料日用品、塑料周转箱等三类系列产品10000t,其中:塑料日用品(塑料垃圾桶、保鲜盒、桌椅、洗脸盆、洗澡盆等)5000t,塑料周转箱(水果采摘用的各种规格的周转箱)5000t。

(2)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区厂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建设,配套的附属设施建设,配套设备的购置。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以及宿舍和食堂等生活场所。

1.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线路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对建筑施工场地进出口的路面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园区的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头屯河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循环使用。

3.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磁感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进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4.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废旧包装物、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落实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运营期噪音污染防治措施。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隔声门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