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2018年度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宣传方案

为推进十二师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量开展,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管理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倡导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的生态环保理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众生态环保工作参与度,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制定十二师环境保护宣传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重点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和实效,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我师干部职工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第一季度(1—3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配合师环保局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第二季度(4—6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大力宣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进展、新成效。配合师环保局做好“六五”环境日的相关宣传活动。

(三)第三季度(7—9月)

深入报道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反映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工作的整改落实成果。

(四)第四季度(10—12月)

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自治区、兵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责任意识。

三、主要方法

(一)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1.利用户外广告、LED显示屏、公交车站台、工地围挡等媒介,在工业园区、排污单位(企业)、环保项目工地等场所,播放、张贴环境保护宣传片及工艺广告。

2.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配合环保局在全师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二)深入开展媒体宣传

1.充分利用师《天山时报》、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宣传生态环保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进展动态和实践成效。在重要时间节点统一开设专题专栏,组织记者深入一线进行采访报道,适时推出深度报道,深入宣传正面典型,曝光环境违法案例。各团场电视站、各单位宣传部门及时向师报社、电视台投稿,形成全师上下做好生态环保宣传工作的合力。

2.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师政务网、师报社及各单位新闻网站除及时转发兵、师媒体相关的新闻报道外,要根据自身特点,编辑制作网络产品,丰富内容,提升点击量;师报社、师电视台及师各单位微信公众号要根据实际开设专栏,综合运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新媒体发稿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播发信息准确无误。

(三)切实加强舆论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网上环保督察类舆情收集研判,做好舆情引导,同时按要求及时上报舆情和刊播稿信息。对于恶意炒作、污蔑攻击、煽动非法聚集等重大舆情、敏感舆情,要按照边处置、边上报的原则,及时协调公安机关落地查人,撤帖、删帖、约谈当事人,坚决封堵各种有害信息。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策划、狠抓落实,特别是在线索遴选、新闻采访、后期编辑等新闻采编全流程精耕细作,防止主题不明、篇幅冗长、素材陈旧、采编不精。

2.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走转改”,讲好故事、创新表达,综合宜少、典型宜多,少用概念说教,力戒模式化一般化,确保宣传舆论积极鲜明、生动有料。

3.加强各级各类传播平台管理,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给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4.认真做好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及时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工作,对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舆情,要在主动处置、有效引导的同时,及时上报师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坚决杜绝事态扩大化,形成热点舆情。

各团场、集团公司及师直各单位宣传部门和师主要新闻媒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十二师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