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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9日,头屯河流域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师《天然气总站(LNG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项目审查。该工程位于头屯河畔,根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建设单位新疆昊通百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设计院完成了报告。头屯河流域管理局组织昌吉州水文局、自治区防办及十二师水利局对项目设计报告进行审查。最终通过专家的评审,该报告通过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