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党委组织部 民政局印发《第十二师团场社区党组织选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师民政字〔2018〕15号

第十二师党委组织部 民政局印发《第十二师团场社区党组织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团场政工办、民政科、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二师团场社区党组织选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十二师党委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二师党委组织部 十二师民政局

2018年6月25日

第十二师团场社区党组织选举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

为做好十二师团场综合配套改革中社区党组织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十二师委员会关于落实兵团党委部署发挥主体作用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师团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进一步强化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权利,选举产生素质过硬、结构合理、作风优良、群众认可的社区党支部,使社区党支部成为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社区党支部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师、团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要充分保障党员和居民在选举中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的全过程公开透明,尊重党员和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严格选举程序。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社区党支部的选举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坚决防止违反程序和不按章依规办事问题的发生。

(四)严肃组织纪律。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坚决纠正社区党支部选举工作中违法违规问题。

社区“两委”的选举工作应按照先选举社区党支部,后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

三、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一)委员名额。社区党支部委员名额根据党员人数确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3人。党员不足7人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1名副书记。对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党员7-30人,设委员会委员3人,一般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社区党员30人以上的,设委员会委员5人,一般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社区党支部委员与社区居委会委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支部书记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任期三年。

(二)任职条件。社区党支部委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组织关系在本社区党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信念坚定、政治坚强、面对“三股势力”敢于斗争、敢于牺牲,在关键时刻、危险关头、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冲得上、不退缩,面对大是大非、敏感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正确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贯彻上级党委的决定、决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

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原则上年龄在5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社区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专职委员原则上年龄在50-55岁以下(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兼职委员年龄在65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四、方法步骤

各团场党委要统筹谋划、周密组织,严格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师成立社区党支部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各团场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社区党支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社区的选举工作。各社区成立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由3-5人单数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负责社区党支部的选举工作。

2.调查摸底。各团场要围绕社区党支部选举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本辖区各社区人口、党员数、党员构成(年龄、职业、性质)和家族、宗族、派别等基本情况以及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掌握有关选举动态。

3.制定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团场、社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要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对社区选举工作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5.宣传发动。各团场、社区要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社区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居民自治政策,使选举的意义与目的、方法与程序家喻户晓,引导党员和居民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同时教育干部依法办事,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6.登记有选举权的党员。各社区党支部要通过召开会议、电话通知等方式,对本社区有选举资格的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团场党委同意,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自主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外地居住半年以上,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返回参加选举的;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第二阶段:确定委员候选人。

1.选举工作筹备小组在社区张贴告示,向党员、群众公示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本着实事求是、群众认可、党员满意、确保稳定的原则,通过座谈或投票的方式,广泛征求该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的意见,合理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名额,推荐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社区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产生后,由团场党委派出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公安、信访、综治、民宗、计生等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材料。社区选举工作筹备小组,根据团场党委考察反馈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社区公示,公示期为5天。

4.公示期结束,报请团场党委审批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准备选票和票箱、通知参会时间、地点、人员,做好选举会场布置等相关工作。

2.实施选举。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党员大会由选举工作筹备小组召集主持。采取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3.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的基本程序是:(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2)通过选举办法;(3)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4)宣布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正式候选人名单;(5)主持人介绍正式候选人简历;(6)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7)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8)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监票人报告清点选票结果,大会主持人确认选举是否有效;(9)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10)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11)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四阶段:上级审批阶段。新当选的社区党支部把选举结果报团场党委批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党支部选举工作,是社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做好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党支部联系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夯实党在团场城镇基层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社区党支部选举筹备组要根据团场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二)把握重点环节。一是要认真做好确定委员候选人工作,要切实把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热心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工作能力、勇于开拓创新、群众公认的党员,推荐为委员候选人。团场党委要事先调整好社区的班子,对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认真考察,严格审批把关。二是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参加选举工作,保证选举到会人数符合规定,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三是严格执行选举工作步骤和时间,确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选举工作。

(三)严肃选举纪律。要严明选举纪律,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督办、通报制度。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特别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辽宁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部人事和选举工作纪律,对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的现象,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群众满意。

(四)做好资料归档。选举工作结束后,各社区党组织要及时总结选举工作,对相关文件、资料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