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质监局关于《十二师特种设备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等七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发布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各团场、各集团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以及事故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针对特种设备运营过程中的特点编制《十二师特种设备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十二师电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十二师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十二师锅炉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十二师长输压力管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十二师场内机动车辆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十二师起重机械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七项应急预案。

预案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29639-2013)编制,是指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相关部门应对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长输压力管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响应、处置、救援的具体工作方案。

本预案于2018年12月15日编制完成,评审通过予以颁布,自2019年2月22日起实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质监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