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十二师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30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378123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百园路189号(8300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者措施

1

高性能铝合金电缆、柔性矿物绝缘防火电缆、低烟无卤耐火电缆一期生产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兵地合作区三期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所用场地使用性质为租赁,房屋占地面积4365m2,总建筑面积3151.74m2。本项目租赁的房屋共计2栋,一栋为1号厂房,另一栋为1号办公生活楼,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不设职工食堂。冬季采暖依托厂内现有的一台2t天然气锅炉

项目主要产品为高性能铝合金电缆12.5万m/a、柔性矿物绝缘防火电缆15万m/a、低烟无卤耐火电缆12.5万m/a、其他电缆50万m/a。项目总投资3250万元,环保投资为21万。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乌鲁木齐头屯河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纳水水质标准。生产车间设2m3循环水池3座,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热融废气,经各挤出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达90%以上。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四)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废乳化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合格产品定点收集,统一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落实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乳化液(HW09-900-007-09)、废活性炭(HW06-900-406-06)属于属于危险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设置。

2

高性能铝合金电缆、柔性矿物绝缘防火电缆、低烟无卤耐火电缆二期生产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兵地合作区二期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30000m2,总建筑面积约3048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办公生活区、门卫室、值班室,项目不新增热源,冬季供热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主要产品为高性能铝合金电缆、柔性矿物绝缘防火电缆、低烟无卤耐火电缆等,项目年生产能力为270万m/a。项目总投资9750万元,环保投资为46万。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线路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对建筑施工场地进出口的路面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乌鲁木齐头屯河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纳水水质标准。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热融废气,经各挤出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达90%以上。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餐饮油烟经油烟进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四)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五)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铜丝、铝丝、废塑料。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其他固废定点收集,统一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落实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乳化液(HW09-900-007-09)、废活性炭(HW06-900-406-06)属于属于危险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设置。

3

新疆君泰防火通风工程生产车间扩建项目(二期)建设项目

西山农牧场,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南侧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期项目主体工程为一栋占地面积2970.83m2彩钢结构的生产厂房,扩建风机及风扇生产线1条,其他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等均依托一期项目。冬季采暖依托一期项目电采暖。

项目年产排烟风机、送风机1000台。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为27万。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线路施工过程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对建筑施工场地进出口的路面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拉运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纳水水质标准。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五)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

为不合格产品、废焊条、焊渣、除尘器集尘、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合格产品定点收集,统一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落实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机油(HW08-900-214-08)属于危险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设置。

4

年生产900万片散热器水暖管件厂项目变更建设项目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现代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与有机生态绿色加工产业区二

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68164.61m2,总建筑面积39097.78m2。项目新建一栋4F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各一间,冬季采暖采用壁挂炉。

项目主要产品为PE-RT地暖管1000t/a、PP-R冷热水管420t/a、PP-R玻纤复合管420t/a,PP-R管件100t/a、PP-R铜塑管件100t/a。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63万元。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纳水水质标准。生产冷却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聚丙烯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破碎粉尘经车间排气系统高空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进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四)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定点收集,统一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落实临时贮存点的防渗、防溢散、防臭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