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驻乌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通知

兵团驻乌鲁木齐各单位:

2016年兵团驻乌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已经开始,年审范围包括兵团第十一师、第十二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年审方式不变。年审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至8月15日。请兵团驻乌各单位按时参加年审工作。

年审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如下:

1、 按要求填写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2、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3、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原件、复印件。

4、 2015年度1月、6月、12月份工资表原件、复印件。

5、 2015度《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原件,其中1、6、12月份的复印件。

6、 兵团统计局制发的2015度《劳动情况》统计报表(1102-1)表

7、 残疾职工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8、 残疾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 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明细对帐单原件,复印件。

10、 残疾职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1、 地税的纳税人识别码条形章,号为265……开头的。

12、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3、 安置残疾职工的相关资料请自带电子版,填写规范表格(附后)

注:所有复印资料均复印A4纸上

联系人:袁双明、古兰

电 话:0991-4698529(兼传真)

地 址:乌市河滩北路820号,兵团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三楼兵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办公室。

兵团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