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新疆丝路恒远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新疆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丝路恒远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西北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区域内。乌鲁木齐三坪火车站以南,屯坪路以西, 紧邻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编组站、综合保税区。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583亩。其中三坪站改部分占地196亩,集结中心占地991亩,预留发展用地492亩。铁路长度为2.5km,集装箱硬化地面面积631200 m2,房屋建筑面积为40350m2,绿化面积为43000m2

建设内容:铁路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公用辅助工程、综合配套服务工程、物流信息工程及其它相关工程。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为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为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本工程预估算总额158685.61万元。

2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排放,运输过程路面扬尘、挖填方作业、建筑材料装卸、堆放过程等,混凝土搅拌产生的粉尘。本项目总运输量计算运输扬尘产生量约36.81t,产生浓度为480mg/m3,采取路面平整、洒水降尘等有效防治措施后,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列车采用电气牵引,货物运输采用集装箱拉运,冬季采用市政集中供暖,餐厅使用天然气介质,故运营期大气污染为汽车尾气、天然气废气、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置后排放)、集装箱冷藏区臭气等。总体而言,项目区污染物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段无河流及水系,地势平坦开阔,无明显沟槽,暴雨后只在地表局部地区形成径流,流量很小。本项目新建桥梁及涵洞未跨越河流,因此不会对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水、冷却水、冲洗水、混凝土搅拌站废水等,经过沉淀后循环用于生产或者道路洒水.

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清洗用水及绿化用水等。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城市排水管网。清洗集装区的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和隔油池等方法处置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循环使用于清洗集装箱等设备。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中土石方调配、设备、材料运输将动用大量运输车辆,大型临时施工设施如轨料场、材料厂、存梁场等,设施以敲击碰撞等间歇性噪声为主。通过预测上述噪声源衰减达标距离施工现场昼间63m、夜间460m,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011)排放限值。根据现场踏勘调查,铁路专用线两侧500m范围内无环境噪声敏感点,施工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行时段噪声对厂界噪声昼夜的影响在45~51dB(A)之间,叠加本底后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项目所处区域为规划的工业园区,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间建筑工地将会产生大量的渣土、地表开挖的剩余泥土、施工余废物料和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应及时回填或清运。本工程土石方经过调配,充分将挖方回填,剩余填方量购置。运营期主要为装卸站包装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包装垃圾可回收使用。建设单位应做好集中收集垃圾准备,设置带盖垃圾箱,定期清理打扫。

(5)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本工程占用土地共计1583亩,主要占用荒草地(原为三坪农地,已完成征收,现状为荒废草地)、铁路用地。在施工过程中地表土壤将彻底清除或者覆盖,施工结束后被轨道、站场及综合配套服务设备等替代,因而从根本上改变了占地区的地表覆盖层类型和性质,地表土壤永久不可恢复。工程建成后,铁路支线、货站、生活区建筑将会改变评价区域内原有荒草地的土地利用类型,取而代之为工业用地,项目区域内进行路面硬化和绿化(43000m2)等措施,将不会导致生态环境质量降低。

3 环境影响报告书总结论

本项目班列集结中心带动中亚物流运输,社会经济效益突出,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兵团“十三五”发展的要求,同时具备土地、交通基础设施、资金等建设条件。工程建设将会对所在地三坪农场的自然生态、水、气、声等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只要这些环保措施落实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就可以控制在最小限度。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公众参与主要调查对象的范围为项目附近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农民、工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技术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2.是否同意项目的选址?3.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4.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看法?5.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6.项目是否对个人生活质量产生影响?

5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公众参与的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进行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

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可依据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公众认为必要的补充信息。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以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6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丝路恒远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1567号A2综合楼

联系人:李晓芬

联系方式:0991-3779835

7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联系人:吴伟

联系电话:0991-7885475

邮政编码:830011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10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