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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61号)和《关于做好当前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86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12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返还,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5日-2019年2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3729301
附件:2019年50人以上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情况表
十二师人社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