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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蕴德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絮凝剂循环经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蕴德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絮凝剂循环经济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兵团第十二师准东产业园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疆蕴德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在第十二师准东产业园区分两期建设水处理絮凝剂生产项目。该项目采用乌昌及周边园区钢铁加工企业产生的酸洗废酸生产水处理絮凝剂产品。一期产品包括聚合氯化铁、聚合硫酸铁、聚合硫酸铝和氯化铝液体絮凝剂共计15万吨,二期采用一期液体产品作为原料,生产相应的固体絮凝剂产品。
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液体聚合氯化铁、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铝和硫酸铝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办公楼等公用工程,储罐区、水处理系统等辅助设施。二期工程增加蒸发装置、包装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蕴德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18140985678
电子邮箱:794662740@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新疆蕴德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