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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5.7-2020.5.12(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755013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百园路189号(8300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二师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