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钢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金钢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金钢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金钢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兵团第十二师准东产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8'47.19"东,北纬44°20'15.67"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一期建设2 万吨/年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成套设备生产线;二期建设3 万吨/年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成套设备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金钢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钢            

联系方式:1380995514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411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金钢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