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十二师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公告

为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在十二师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完善项目评审专家的选取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推进十二师科技专家库建设,现公开征集各学科及产业领域科技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

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业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

1.技术专家。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

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或是省级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管理专家。应当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协会学会、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审计类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及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专家。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医疗专家、法学专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科普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

二、专家入库程序

(一)公开征集。师科技局在师政务网站公开征集专家。

(二)入库申请。各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专家填写《十二师科技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后提交至师科技局。

(三)资格核实。师科技局核实申请专家入库的相关资料,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

(四)公示。师科技局将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师政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的专家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师科技局实名提出。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师科技局对异议进行核实,做出处理决定;异议处理决定在异议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做出,并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和专家本人决定及理由。

(五)批准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经师科技局批准入库并在师政务网站予以公告。

三、入库时间

专家入库申请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第一批入库专家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按要求报送。

四、注意事项

填表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专家资格。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并承担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

联系人:巩小妮

联系电话:0991-3830374  18195838067

报送邮箱:12kjj@163.com

附件:《十二师科技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

十二师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