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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水保发〔2021〕1号
新疆机场(集团)天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单位提交的《新疆机场(集团)天缘嘉兴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机场(集团)天缘嘉兴项目一期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场部。总占地面积9.94公顷,包括永久占地8.28公顷(红线内)和临时占地面积1.66公顷。本工程总挖方28.28万立方米,填方1.80万立方米,借方10.12万立方米、弃方27.59万立方米。工程已于2019年9月10日开始施工,计划于2021
年6月完工,总工期22个月。项目建设总投资7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976.92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本水土保持方案可行。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94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预测整个项目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09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84.77万元(主体已计293.34万元),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6.8896万元。
(五)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管线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6个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监测方法采用调查监测、巡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监测重点区域为绿化区。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加强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