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综合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师水保发〔2021〕15号


关于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综合加工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跃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贵单位提交的《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综合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综合加工项目位于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茉莉一街9号。总占地面积5.6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5.68公顷。本工程总挖方3.26万立方米,填方2.82万立方米,借方0.22万立方米、弃方0.66万立方米。工程已于2020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4月工程完工。总工期12个月。项目建设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本水土保持方案可行。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68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预测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总量为468.32吨,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297.09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9.11万元(主体已计41.62万元),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6800元。

(五)基本同意防治区划分为1个一级分区:冲洪积平原区,6个二级分区:构建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临时堆土区、管线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监测方法采用调查监测、巡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监测重点区域为绿化区。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