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绿色数字包装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师水保发〔2021〕29号


关于乌鲁木齐绿色数字包装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维泰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贵单位提交的《乌鲁木齐绿色数字包装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绿色数字包装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头屯河工业园区兵地合作区二期内,项目总占地面积14.4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4.39公顷,临时占地0.06公顷,工程开挖总量19.74万立方米,回填13.87万立方米,外借0.04万立方米,弃方5.91万立方米。工程于2021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8月工程完工,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7个月。项目总投资 8.5亿元,项目资金来源80%申请政府专项债务,20%为多渠道筹资。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45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63.57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74.17万元(主体已计79.2万元),须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44469.32元。

(五)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办公区、生产区、道路及硬化区、临时堆土区、管线工程区和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6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和监测频次。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1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林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