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师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师民发〔2021〕7号



关于开展全师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加快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经研究,师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决定对

全师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及成员名单

为使本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特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机构,其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 长:汤立辉 师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闫 梅 师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晓品 师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 刚 师市监局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蒙乾斌 师民政局一级科员

许耀辉 师民政局工作人员

陈雅雯 师发改委工作人员

张柳明 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科科长

宫世界 师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顾文虎 师科技局综合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申晓蓉  师住建局工作人员

李新湘 师商务局综合科科长

陈 辉 师文旅局综合科科长

储 健 师工商联四级主任科员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师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梅兼任,副主任由师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吕晓品、师市监局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吴刚兼任,办公室负责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1年8月-11月

三、整治重点

重点对以下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一)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二)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三)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四)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五)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六)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七)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八)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九)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十)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十一)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十二)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十三)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十四)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十五)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兵民发〔2021〕7号)的部暑,持续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全力督促(责任单位:师民政局、师发展和改革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署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整改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于违法违规收费,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

(三)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工作。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对前期开展的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评估,重点自查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收费集中公示情况,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复核,持续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偏高收费。(责任单位:师发展和改革委)

(四)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行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辖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1〕13号)的贯彻落实,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确保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切实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和督促指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加大惩处力度,狠刹违规收费之风,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9月,师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师民政局、师发展改革委)

(五)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提高违规收费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对收费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事先预防效果,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的束收费行为。持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师民政局、师发展和改革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要把专项清理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建立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推进标本兼治,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书面报告与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8月30日前报送师民政局。师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于9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师民政局。

附件:1.十二师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表

         2.十二师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清自查表

        3.十二师行业协会商会基本信息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耀辉  0991-3822657

邮箱dsesmzj@163.com



第十二师民政局 第十二师发展改革委 第十二师市场监管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