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


单位名称: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1102-615

法定代表人:许文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85FG4XL

2021年62日,马步升到兵团第十二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许文文拖欠工资15.1万元,要求解决。马步升提供了与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工程量结算单和工资表。

通过核实马步升提供的相关证据,兵团第十二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2169日对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文文进行了调查询问。通过询问笔录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得出:马步升组织18人在华威机械机电市场A1栋电光防爆办公楼从事木工和油漆工工作,该工程由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拖欠马步升等18人工资139710元。另在调查中发现,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工程中还拖欠胡金花5500元、杨国洪5000元工资未支付。

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69日对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师人社监令字〔2021〕第7号),要求于2021617日前足额支付胡金花、杨国洪和马步升等人的工资,许文文进行签收。截至目前,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师人社监令字〔2021〕第7号要求改正完毕。

兵团第十二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21712日、13日、16日,电话联系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文文,其均不接听电话。兵团第十二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21716日短信通知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文文于2021719日到十二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合调查,其至今未到指定地点。

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新疆墨语文轩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于2021817日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相关规定,应予以公布。



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30


责任编辑:李林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