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二中十二师分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师水保发〔2021〕35 号


关于兵团二中十二师分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教育局:

贵单位提交的《兵团二中十二师分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兵团二中十二师分校建设项目位于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7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7.68公顷,临时占地0.07公顷。工程开挖总量6.55万立方米,回填5.03万立方米,外借0.03万立方米,弃方1.55万立方米。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底完工,项目总投资2252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师本级资金。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75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06.74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7.80万元(主体已计446.63万元),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方案、工程措施及临时措施。工程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管线工程区、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等6个二级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和监测频次。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