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渣微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师水保发〔2021〕40号


关于矿渣微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宝新盛源建材有限公司:

贵单位提交的《矿渣微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由新疆宝新盛源建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矿渣微粉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项目于2009年4月开工,于2010年6月完工,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20公顷,包括永久占地10.00公顷,临时占地0.20公顷,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土


石方开挖总量3.25万立方米,回填3.31万立方米,借方0.06万立方米,无弃方。

本工程总投资25000万元,投资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专项补贴资金。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20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12  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93.83万元(主体已列446.55万元),须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2000元。

(五)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及场地硬化区、绿化区、管线工程区、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6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第十二师水利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