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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水保发〔2021〕45号
关于新疆和运物流仓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和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单位提交的《新疆和运物流仓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和运物流仓储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104团,北侧为九鼎农产品物流园,西侧为九龙生态园。主要建设内容为2座办公楼、6座仓库和配套设施等,总占地面积为10.4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22公顷,临时占地0.20公顷,占地类型为物流用地。
项目建设土石方开挖总量4.84万立方米,回填总量5.29万立方米,借方总量0.45万立方米,借方为外购商品料,无弃方。
工程已于2020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12月完工,主体工程施工期为32个月。工程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42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169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03.93万元(主体已列123.15万元),须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42元。
(五)基本同意将工程水土流失二级防治分区划分为构建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管线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5个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和监测频次。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