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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4日—2022年1月9日)
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兵团生态环境局《兵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流程》,根据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十二师生态环境局申请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及科研教学、检测机构产生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建设试点有关事项的复函》(兵环函〔2021〕156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予以公示。
试点企业名称: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核准经营范围:HW08(900-199-08、900-201-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49-08)、HW49(900-041-49、900-047-49、900-999-49)、HW12(264-013-12、900-252-12)
拟核准经营规模:废机油(含废矿物油)30000吨/年,废机油沾染物30000吨/年,油漆渣、废试剂3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拟核准有效期:2021年1月—2022年1月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