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和盛国际贸易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师水保发〔2022〕12号


关于对新疆和盛国际贸易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和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新疆和盛国际贸易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和盛国际贸易产业园项目位于十二师三坪农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办公楼1栋、库房9栋及门卫、消防水池等附属设施。项目工期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总工期25个月。

项目总占地面积6.67hm2,其中永久占地6.67hm2,临时占地1.24hm2,临时占地均为重复占地,占地类型为仓储物流用地。

项目已于2020年9月开工,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挖方量4.31万m3,总填方量3.76万m3,外借0.90万m3,均为自然方,外借土方为外购绿化用土、管沟回填、道路回填等,弃方1.45万m3。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67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61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15.0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6.65万元,本方案新增38.4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8.3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0.6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9.92万元,独立费用28.64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为0.04万元,勘测设计费8.0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6.0万元,水土流失监测费6.6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8.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0.93万元,须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6667.0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同意将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管线工程区、临时堆土区、施工生产生活区6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