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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十二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建立“第十二师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并征集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副高以上职称;
(二)具备环评工程师或环保工程师资格、或行业正高以上专家,熟练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熟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
(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咨询、勘察现场工作。
二、入库专家类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将入评专家按“特长专业领域”和“从事或擅长的行业领域”进行统计。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评实行“专家申请→资格核实→公示→入库”的操作方式。
(一)专家申请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向十二师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或单位申报表应当附有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主要证明材料。
(二)资格核实
十二师生态环境局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遴选,决定其是否入选专家库。对特殊需要的专家,经我局认可,可直接入选专家库。
四、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接受十二师生态环境局委托,为十二师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提供专家咨询和审查服务;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客观、公正地提出专家意见。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十二师生态环境局;接受十二师生态环境局工作考核;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注意事项
已入选《兵团生态环境专家库》中主修专业为“环境影响评价”的专家,此次无需重新提交申请。
六、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2022年4月20日之前,将填写完整的表一《第十二师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报表》、表二《特长专业领域统计表》、表三《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从事或擅长的行业领域调查表》连同本人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btsessthjj@163.com,电子邮件请以“环评专家库”为主题,我局会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方式:吴俊斌 0991-5270750
第十二师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