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有关问题投诉举报的公告

为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从即日起,全面受理十二师师域范围内开展的与技能人员相关的培训评价发证活动投诉举报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面向十二师师域范围内开展的与技能人员相关的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社会评价组织是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是否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是否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社会评价组织有无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xxx部”“原xxx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三)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社会评价组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是否存在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是否存在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四)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二、举报方式

(一)受理单位: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举报电话:0991-3718173

(三)举报邮箱:jyj3718173@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及时受理、快速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不在受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对恶意举报、扰乱正常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秩序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