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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水保发〔2022〕19号
关于对托克逊县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及商业服务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托克逊县西域徽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托克逊县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及商业服务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托克逊县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及商业服务配套工程位于十二师104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8栋住宅楼、2栋商业楼、1栋酒店、1栋幼儿园及地下车库,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硬化场地,室外给排水、电、燃气、消防等管线工程。总建筑面积431324.97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3.067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工期2018年6月至2021年10月,总工期41个月。项目总占地面积12.09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开挖总量为12.59万立方米,回填8.55万立方米,借方1.30万立方米,余方5.34万立方米。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09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67.17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32.7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75.6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7.17万元,总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为114.4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207.5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为53.73万元,独立费用45.16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7.16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0.00万元),基本预备费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0066万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同意将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管线工程区、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6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