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新冶瑞捷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基地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师水保发〔2022〕24号


关于对新疆新冶瑞捷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基地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新冶瑞捷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新疆新冶瑞捷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基地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新冶瑞捷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基地建设工程位于十二师三坪农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年产满足2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配套产品需求,总建筑面积44804.14平方米,工程已于2021年9月开工,本工程计划2023年11月完工建设,总工期28个月。总投资17700万元,土建投资89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总占地面积8.6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8.67公顷,临时占地1.15公顷,临时占地均为重复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挖填方总量为16.12万立方米,均为自然方,其中挖方总量为8.06万立方米,填方总量为8.06万立方米,无外借,开挖土方均用于自身回填,无弃方。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06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04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6.1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81.5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4.63万元,方案新增中工程措施投资1.0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2.97万元,独立费用30.5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13.3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5.00万元),基本预备费1.3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67万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同意将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场地区、临时生产生活区、绿化工程区、管线工程区5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