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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水保发〔2022〕32号
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提交的《三坪、头屯河农场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三坪、头屯河农场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三坪农场,项目共包含6条市政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包含道路、涵洞、预埋管线、路面排水、交通、道路照明、给水、排水管线工程。6条道路4条为新建道路,2条为改建道路,路线全长28.34公里,配套给水管线3.37公里、排水管线4.21公里、供热管线2.15公里、雨水管线4.22公里。对改建道路原路进行扩宽,原沥青路面进行铣刨和拉毛铺油罩面。
工程已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15个月。工程总投资45156.30万元,土建投资32234.20万元,本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师级资金、上级资金及债券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114.6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14公顷,临时占地0.68公顷。本项目全线共动用土石方180.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94.17万立方米(表土15.83万立方米),填方85.93万立方米(绿化覆土9.09万立方米);借方64.60万立方米,借方路基填筑料和砂石料从昌吉鸿运博兴砂石料场购买,绿化覆土从合法土料场购买;弃方72.84万立方米,弃方中剥离的15.83万立方米表土用于用于东坪路两侧绿化带绿化覆土使用,57.01万立方米弃土拉运至昌吉鸿运博兴砂砾石料场回填采坑进行综合利用。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4.68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原地貌土壤流失总量为2795.80吨,扰动地表土壤流失总量为为8119.83吨,新增土壤流失总量为5324.03吨,施工期是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
(四)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698.8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509.6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89.20万元。总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532.9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62.1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7.51万元,独立费用59.3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29.0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8.00万元),基本预备费2.1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4.68万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防治区、改渠工程防治区、管线工程防治区、涵洞工程防治区、绿化工程防治区5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