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正文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根据兵团住建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决定将兵团(含各师市)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在原有基础上延长3个月,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联系人:申晓蓉 联系电话:0991-5278771
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