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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对象
于2021年6月30日前递交申请资料,且通过十二师住建局初审、十二师财政局复审、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审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财政局审批的购房人。
二、发放单位
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发放过程
1.申请人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契税补贴所需的必备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实基本信息,无误后递交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部门。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审批资料进行初审,并在契税补贴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要求汇总分批次需要支付的契税补贴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兵团第十二师财政局,经兵团第十二师财政局复核后,将汇总表报送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审核,最后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财政局进行审批,四方确认名单后,形成确认单(四方盖章)。
4.发放前,由十二师住建局再次复核补贴名单(业务受理至开始拨付期间已退房者不能重复享受),将最终确认的名单在十二师网站和十二师维修资金公账号进行公示。
5.十二师财政局按程序将房产契税财政补贴资金拨至十二师住建局账户;
6.十二师住建局工作人员通过网银,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发放对象的银行卡账户(对银行卡开户行无要求,无手续费)。若出现卡号、姓名等错误信息导致转账失败,由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予以更新信息,确保群众合法权益。
7.农业银行将转账回执单定期反馈十二师住建局,工作人员将档案进行整理,并保存至少5年。
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3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