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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审计局。
二、内设执法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审局综合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审计中心。
三、职责分工
十二师审计局主要对师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四、管辖范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五、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六、办公地区
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七、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以及咨询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0991-3790683
传真电话:0991-3072681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