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档案局

二、内设机构

三、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师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2、承担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师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3、负责宣传贯彻《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

4、负责档案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档案安全工作,维护馆存档案资料和设备的安全;

6、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做好征集、接收、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管辖范围

兵团第十二师辖区

五、执法区域

兵团第十二师辖区

六、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 189号

七、投诉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991-3730727

电子邮箱:bt12sdag@163.com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