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二、内设执法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综合科

三、职责分工:

(一)规范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管理,指导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

(二)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四、管辖范围:兵团第十二师辖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

五、执法区域:兵团第十二师辖区

六、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十二师师部

七、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及咨询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一)举报方式和途径:十二师政务网或现场提交。

(二)咨询联系电话:0991—3781306。

(三)电子邮箱:785304640@qq.com。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