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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二、内设执法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综合科
三、职责分工:
(一)规范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管理,指导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
(二)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四、管辖范围:兵团第十二师辖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
五、执法区域:兵团第十二师辖区
六、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十二师师部
七、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及咨询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一)举报方式和途径:十二师政务网或现场提交。
(二)咨询联系电话:0991—3781306。
(三)电子邮箱:785304640@qq.com。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