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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49号)有关规定,2023年2月6日收到乌鲁木齐市金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关于退出十二师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申请,2023年2月7日收到乌鲁木齐市普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关于退出十二师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申请,经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取消乌鲁木齐市普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乌鲁木齐市金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资质。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向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91)3718173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