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正文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距离2022年度检查结束仅剩27天,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未提交年检资料的社会组织及时参加年检。不按规定时间参检即为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师民政局将在年检结束后给予“年度检查不合格”结论,向社会公告,并纳入活动异常名录。
(联系人:王惠尧,电话:0991-3960875)
第十二师民政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