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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师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师党委专项巡察组对师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22日,师党委专项巡察组向师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情况
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五届师党委第二轮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局党委会议,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印发《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五届师党委第二轮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制定了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以强力推动整改责任落实。
局党委书记吴伟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单位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单位及个人责任,形成抓整改落实合力。通过对存在的问题亲自带头研究,从严从细把整改任务分解到每一个责任单位、每一个责任人,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确保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得紧、抓得实、抓出成效。
截止12月18日,巡察反馈的4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
①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蜻蜓点水、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和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9月27日至今持续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研讨4次,有效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提高服务能力的内生动力。二是改进局党委政治理论学习方式,局党委每次进行集中学习时,必组织1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谈体会、谈措施,如2023年第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3名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分管业务进行了研讨发言。三是在9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专门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推进了理论和实际的结合。四是结合主题教育,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及集中学习研讨,从实际出发完善了工作机制,补齐了工作短板。
②理论中心组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每月开展中心组学习,保证了学习实效。二是在局党委会议的第一阶段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与党委会、局务会分开进行,保证了学习时间和学习成效。
2.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①应急管理局在师机关部门考核、兵团安全生产考核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研究制定完善了《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党委、局领导分工、部门目标责任及岗位职责》,明确科室、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并向局领导、全体干部职工多次传达学习,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落实好自身工作,层层压实了责任,推动了业务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紧盯建筑施工、危化品、消防、城镇燃气等易发事故重点领域,2023年9月、10月分别召开建筑工地现场会、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会议等,全面排查隐患,进行针对性整治。三是以敲门行动、清查行动、消防设施专项排查、消防应急演练为抓手,每月统计隐患治理情况,联合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如2023年9月针对消防未验收问题,统筹各部门现场检查,解决问题,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②值班值守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兵团相关文件规定,重新制定《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交接班登记表》,全局人员按照值班值守登记表内规定的内容做好接班跟进、日常调度、文件接收处理等工作。二是指定1名值班监督员,对值班纪律、事项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确保值班质效。
3.政治站位不高,担当作为不够。
①对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期间报送信息的4名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配合做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在10月份的局务会议上,组织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认识到巡察整改重要意义,成立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②责任风险上交。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师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要求,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案卷审批,目前已不存在责任上交情况。二是每月定期开展执法培训,督促各执法人员按规定程序开展行执法检查、处罚等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①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应急管理局按照岗位分工,明确了1名班子成员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指定1名政治过硬、综合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按照“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局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和承诺书,确保党风廉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2023年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已在10月21日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实现了岗位廉政风险动态分析评估,加强了日常监督管理。
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较少,警示教育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7月25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查找薄弱环节,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二是制定了《师应急管理局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工作任务,提高了日常教育能力。三是丰富警示教育形式,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知识测试、制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方式,把教育提醒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四是于2023年10月召开局干部大会,通报“4.1”案件被处分人员情况,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树牢廉政意识,增强廉洁从政的政治自觉。五是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师应急管理局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师应急管理局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师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师应急管理局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建章立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③日常监督不到位,疏于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局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确保党风廉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规范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工作。二是在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中对2022年3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干部以此为戒,严防同质同类问题。三是局党委根据各岗位特点、风险大小,对廉政风险进行评估,列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确保权力运行。
2.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执法程序不规范,监管不严格。
①存在降格处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由局务会审议通过了《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执法程序,局机关、支队分别指定法治审核人员,从两个层面对执法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杜绝行政处罚告知与决定金额不一致的问题。二是10月21日召开局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报历年降格处罚共性问题有关情况,加强警示教育,强调执法程序的严肃性,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制定《十二师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满意度回访制度》,下发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学习落实,杜绝违法违纪执法的情况。
②存在随意执法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对支队行政法案卷进行评查,以评查为抓手,督促执法人员整改纠错,坚决杜绝执法人员漠视群众利益、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现象。二是实行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非税收入收缴人员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2023年未出现告知与决定、决定与收缴额度不一致的问题。
③执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由局务会审议通过了《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规范了立案审批、调查询问、法制审核等40种执法文书,同时定期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业务能力。二是每季度由法制审核人员随机抽取2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确保案卷质量。
④执法案卷内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下沉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定填写执法文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二是每月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解决新入职工作人员不会检查,不懂执法,不会制作案卷的问题。对已结案的行政执法处罚案卷,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避免问题长期存留在行政执法案卷中。三是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二大队分别按照101001、102001新的编号顺延,杜绝出现文书缺号、重号等问题。
⑤存在同案不同罚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月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甄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在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环节,认真甄别违法行为的性质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一把标尺量到底,杜绝同案不同罚问题。三是每季度由法制审核人员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二大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进行复审、甄别,杜绝出现“应调查、未立案”的情况。四是严格行政处罚政务公开,在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情况,强化社会监督。
⑥违规执法,无执法资格人员参与执法。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2023年以来未出现无证人员参与执法的问题。
⑦执法档案管理严重缺位。
整改情况:指定1名同志为档案管理人员,自2023年起在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10天内,由执法人员汇编案卷,送交局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于次年6月底前将行政处罚档案送交师档案局存档。
⑧对未缴纳罚款底数不清,行政处罚收入未全额及时上缴国库,造成非税收入流失。
整改情况:指定1名同志为非税收入统计人员,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统计表,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非税收入有序收缴完毕。
3.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①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提高财务管理重视程度,确保各类明细与实际情况一致。二是2023年以来均落实在“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物品,确保物资购置程序合规。三是制定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完善单位预算资金支出流程,做到了日清月结,及时报销不跨年。
②资金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1名同志负责物资采购工作,对购买的办公用品做好领用登记台账。二是严格履行公务卡报销制度,因公产生的费用务必使用公务卡,及时提供报账相关的公务卡消费记录,并严格禁止给非公务卡付等支付渠道的消费进行报销。三是制定完善《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补贴考勤、发放管理制度》,严格核实值班人员值班信息,据实对每月值班情况进行统计按标准发放值班补贴。
③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财政局和巡察反馈要求整改,将相关项目资金上缴师财政并注销专项存款账户。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①违反“三公”经费规定,将局机关应承担的公车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师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派车、维修、费用报销各环节要点,指定1名同志负责公务用车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财务人员、公务用车管理人员相互监督的公车费用报销机制,杜绝此类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2023年以来未出现费用转嫁情况。四是积极与师财政局沟通,对2辆公务用车申请足额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②2021年无文件依据报销交通费。
整改情况:一是经局党委研究,组织相关人员清退了无文件依据报销的交通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严格执行师、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师应急管理局修订了《十二师应急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无文件依据的事项坚决不予报销,2022年至今,已杜绝了类似问题。三是师应急管理局严格对照《十二师机关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师办发〔2018〕6号)关于报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财务报销审批,经办人、财务人员、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加强监督约束,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杜绝类似问题。
③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经局党委研究,对现仍在师应急管理局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二是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兵党办发〔2018〕67号)要求,制定了《师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的程序,严格落实非必要不接待的工作要求,2022年以来未发生要素不全、陪餐人数超标进行公务接待的问题。三是在10月21日局务会议中集中学习了兵团、十二师共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提升了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红线,坚决不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党政职责不清晰、边界不明确,议事规范执行不严。
①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边界不清、职能混淆。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完善了《师应急管理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师应急管理局局务会议管理制度》,自2023年5月起已严格按照党委会议、行政会议的议事范围,分别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二是根据局党委会议、行政会议的议事范围,严格区分会议边界,指定1名同志收集党委会提案,指定1名同志收集局务会提案,综合科科长、局党委班子成员提前审核,避免了会议边界不清问题。
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师应急管理局已明确局党委会议的参会人员范围,局务会议局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议题汇报人参加会议,其他不涉及工作人员不用参会。
③党委会、局务会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指定1名同志负责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筹备、记录。二是杜绝使用活页本记录会议内容,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纪要、整理会议资料,确保了会议资料的完整性,局综合科每月开展复查,资料均完整全面。
2.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差距。
①筹划研究开展党建工作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2023年11月党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及局党委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相关内容。二是指定1名同志负责党务工作,综合科负责监督,局党委进行指导,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指导开展党建工作,落实主题党日等“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三是2022年2月已对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进行重新改选,吴伟同志为党支部书记,程新峰同志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章守春同志为纪检委员。
②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师应急管理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师应急管理局局务会议管理制度》,严格区分党委会、局务会审议内容。二是指定1名同志负责党建工作,综合科负责监督,局党委进行指导,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综合科每月定期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
③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11月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了《兵团发展党员操作规程》,局党支部完善了党员发展计划,定期研究党员发展工作,建立科学有序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梯队。二是按照《兵团发展党员操作规程》,重新审核了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指定1名同志负责局党务工作,目前有入党积极分子7人、发展对象2人,按照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有序推进党员发展工作。
(四)上一轮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1.应急管理局党委无上一轮巡察。
2.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方面。
①对拖欠的行政处罚履行追缴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师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催缴工作,同时对已下达处罚决定的单位,在兵团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系统联通)进行公示,如企业未缴纳罚款,则在公示修复期满后不予修复。
②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下属企业管理人员发放超范围、超标准和无依据的奖补贴。
整改情况:目前已与相关人员沟通,解读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同时与师相关部门对接,开展后续工作。
(五)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方面。
1.选人用人方面。
①对选人用人工作重视不够,所属执法大队科级干部空缺,配备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加大对选人用人的重视程度,定期对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进行讨论研究,针对性的培养年轻干部。二是根据干部队伍实际,选拔任用1名同志为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后续也将逐步补齐执法支队剩余科级领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三是结合应急管理局干部实际情况制定了《师应急管理局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有效提高中层干部素质,为应急管理局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②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委会关于干部人事议题记录不严肃、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标准、流程等方面工作的认识,为从严管理干部,科学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筑牢基础。二是指定1名同志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对人事干部的议题全程跟会记录。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干部选拔,对于近期1名同志的选拔任用,严格按照任用工作流程,确保程序完整。
③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组织人事分管领导、人事专干多次参加人事方面培训,对干部任用流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了解,对于近期1名同志的选拔任用,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各环节工作,确保程序完整。
2.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①中心组学习专题不专。
整改情况:师应急管理局已根据师党委年初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制定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每月学习的专题,2023年以来按照专题内容有序开展学习,取得良好学习成效。
②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谈体会、谈措施,如11月10日中心组学习中,三名领导均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谈体会,做了研讨发言,推进理论学习转化为工作实际。
③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指定1名同志负责中心组学习会议的记录,规范记录的形式、内容,原汁原味记录会议主要内容。综合科定期检查记录情况,确保会议记录全面完善,体现了会议全貌。
④局党委未学习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不够,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1已召开主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会议。局党委班子成员形成意识形态工作研讨材料备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认识。二是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今后定期开展学习,增强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局机关当前及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针对基本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党委书记持续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进行约谈督促,要求思想不能松懈,对此类问题常抓不懈,扎实有序推进后期整改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委坚持把制度化建设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标治与本治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办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91-37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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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